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“263”专项行动要求,进一步推进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组 长:任 瑜 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代县长
副组长:廖朝兵 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党组成员
尹文伟 县政协副主席、县港口局局长
成 员:汪立国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县督查办主任
吴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朱孟江 灌河海事处副处长
于祥华 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
涂红祥 县信访局局长
汪富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
沈加城 县公安局政委
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金融办主任
张金军 县交运局局长
张立贤 县水利局局长
薛晓清 县国土局局长
吴梓进 县安监局局长
朱崇华 县城管局局长、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
沈 阳 县税务局局长
金兵亭 县环保局副局长(主持工作)
张 国 县经信局副局长
吴宏波 县法制办主任科员
张 帆 县住建局副局长、房屋征收局副局长
徐建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、“263”办专职副主任
杨 勇 县港口局副局长
韩传福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
王 炜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
张卫峰 堆沟港镇党委书记
丁成兵 新安镇人民政府镇长
朱耀汇 田楼镇人民政府镇长
王立权 三口镇人民政府镇长
朱洪军 百禄镇人民政府镇长
祝银伟 新集镇人民政府镇长
陈 涛 李集乡人民政府乡长
周 鹏 孟兴庄镇人民政府镇长
鹿存梅 汤沟镇人民政府镇长
安学益 张店镇人民政府镇长
周倍良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镇长
张庆霹 灌河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
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非法码头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实施,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港口局,尹文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汪立国、吴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协调、督促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,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,负责收集各单位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,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8月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